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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3-10-23 09:46 学生工作部    (点击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黑龙江大学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工作程序

(一)成绩确认:教务处反馈成绩数据后,导入学业预警系统生成学业预警数据,学生登录学业预警数据进行成绩确认。

(二)辅导员谈话:辅导员与预警学生进行学业预警谈话,针对学生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帮助学生制定学业帮扶计划。

(三)学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学生针对自身预警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未来学习计划。

(四)反馈学生家长:辅导员要提醒学生及时将在校学习成绩情况反馈家长,同时与家长联系,保证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学生在校状况,形成教育管理合力。

(五)开展预警帮扶:结合学院特色及学生预警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业预警帮扶活动。

(六)生成预警档案:通过学业预警系统录入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相关内容,生成学生预警档案。

二、工作要求

登录预警系统,完成预警档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依据《黑龙江大学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学工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学业预警与帮扶档案建档。辅导员老师应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建立有针对性、有指导性的个性化预警整改计划,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及时提醒学生完成“成绩确认”“提交计划”“家长反馈”等环节并根据实际帮扶情况填写“辅导员帮扶”环节。

结合学院特色,开展预警帮扶。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学习特点及学生学业情况,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有针对性、有特色地开展预警工作会议、生涯规划、课程辅导等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参与具体帮扶工作,定期与学生家长反馈预警帮扶效果,通过加强家校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教育合力。相关学业预警工作会议及学业帮扶活动应及时通过校园网宣传报道。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辅导员老师需认真学习《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了解规定中关于降级、退学处理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降级、退学学生学籍异动办理工作。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明确学生学习主体责任,做好预警学生的教育、管理、帮扶工作。细致、细心做好降级或存在降级、退学风险学生的教育工作和对预警学生家长的一对一反馈沟通工作。

建立跟踪机制,开展督导反馈。各学院要建立预警工作回访机制和督导反馈机制,要及时关注、疏导学生情绪,通过学业预警制度,督促学生修正学业行为、改善学业状态,以预警与帮扶工作为载体,切实有效加强学风建设。辅导员要将预警学生概况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须将预警名单打印报学院主管领导审阅,学院主管领导须抽查辅导员学业预警系统完成进度、回访家长及学生帮扶情况,切实将预警与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学生处将择机开展学院预警工作回访,确保预警与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学业预警系统辅导员使用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学业预警系统学生使用手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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