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爱党、爱国、爱校情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42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6日至10月30日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对象为2023年上半年发展且未参加过培训的本科生预备党员(各学院前期已报送参训名单,累计444名);研究生预备党员培训由研究生院单独组织。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包括学校培训、学院培训、支部培训、党员自学四个环节,共32学时。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预备党员要加强学习意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培训结束后,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交学院留存建档备查;手写预备党员培训登记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部。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院党委(党总支)、学院团委、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分层次、分主题为预备党员进行授课。各学院从严加强预备党员培训管理,按照参训学员出勤情况、听课表现、心得撰写情况等,综合评定学员参训结业等级(优秀占比20%;良好30%;合格50%)。未参加培训的活培训期间出现违纪等特殊情况的,按不合格处理。
3.10月30日前,各学院以“XX学院举办第42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为题在校园网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到学生工作部领取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培训登记表装入党员档案。未尽事宜联系学生工作部寇玉达、姜志懿老师,电话86609171。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