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机电工程学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名额分配,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评定,现对机电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021.12.03-2021.12.07),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51-86609809或到学院313办公室咨询。
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