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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五好”学习型寝室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1-10-03 15:30     (点击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和谐、文明、上进的寝室氛围,充分发挥宿舍在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阵地作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学生工作部决定面向全校组织开展“五好”学习型寝室评选展示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寝室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本学期末

三、活动流程

本次评选展示活动通过学院评选上报、学工部审核、学校展示表彰三个环节进行。本学期评选展示活动拟开展四轮,共评选出100间“五好”寝室,动态评选、动态展示、集中表彰。每轮评选展示的时间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选条件

学风:寝室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评选时寝室全部成员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遵守课堂纪律,在学习方面能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

好:寝室成员生活积极向上,作息规律健康,集体要求上进,寝室成员讲文明,懂礼貌,互帮互学,和睦相处,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纪律:寝室成员自觉遵章守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执行健康打卡制度。

环境好:寝室有较好的人文环境,主动开展寝室文化建设,寝室文化特色鲜明,格调健康、文明、和谐;主动参与学校、学院寝室文化节相关活动,表现突出。

卫生好:寝室有卫生值日制度,室内外整洁卫生,能主动带垃圾下楼,按要求参加公寓内劳动教育,在学校、学院例行的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无差评,成绩优良。

五、奖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学生寝室授予黑龙江大学“五好”学习型寝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寝室进行挂牌,为每名寝室成员累加德育学分2学分,并在学校官方媒体进行寝室风采展示。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五好”学习型寝室评选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个寝室的入选材料真实可查,做到优中选优。

2.巩固特色,形成机制。学校将建立“五好”学习型寝室评选展示长效机制,各学院可结合学校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评选方案,形成学院特色。通过此次评选,进一步彰显学院学生工作特色和育人成果。其他未尽事宜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联系人寇玉达,电话86609171。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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