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学生德育学分修读办法(试行)》,现启动实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德育学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全面梳理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校生德育学分修读情况。学生工作部对全校本科生德育学分数据进行分析反馈,各学院结合学生德育学分修读进度,召开德育学分工作推进会,指导学生及时查漏补缺,按时修读完成相应学分。
2.上报特殊情况学生名单。各学院认真摸排学生德育学分修读情况,对于因学籍异动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德育学分的学生,以及因大类分流需要调整专业分班的学生,各学院请于10月4日前与学生工作部王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608476),按要求点对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及时开展二三课堂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对照德育学分指标体系,及时开展特色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积极为学生修读德育学分搭建平台,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4.德育学分专项培训。学生工作部将以工作沙龙的形式组织2021级新生辅导员、新入职辅导员开展工作培训,各学院要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开展工作交流,分享工作经验,确保2021级如期推进实施德育学分工作。未尽事宜可联系寇玉达老师86609171。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