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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管理办法
2015-11-17 14:11     (点击率)

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审查时间

每年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二、审查内容

1.辅导员审查学生本人与信息核对表中的照片是否为同一人;

2.学生本人核对自然信息是否与本人所持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

三、审查流程

1.学籍科根据每年新生入学时间,确定审查时间,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审查通知;

2.学籍科将根据学信网上的学生信息(包括图像和自然信息)初始化学工系统数据并生成“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学院登录学工系统查看;

3.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每年新生入学后的资格审查工作;

4.学院核对信息时,辅导员核对学生照片信息,学生自己核对自然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需要班长、辅导员及学院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5.核对结束后,辅导员统计照片信息不符名单、自然信息不符名单,并汇总填报入学资格审核信息表;

6.辅导员在规定时间上交核对后并签字的“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与信息不符名单;

7.学籍科对各学院提交的信息做进一步审核,并针对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情况上报学校做出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8.辅导员通知、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信网完成新生学籍信息确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一项重要的、严谨的工作,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为主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小组,做到分工明确,严格审查,若日后发现审查中有漏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及时准确。各学院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查工作,审核的信息必须准确。

3.签字确认。自然信息由学生本人核对,核对无误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班长审核签字,辅导员审核签字,学院审查小组组长签字,上报之后所有信息将被锁定,不能修改。

4.做好记录。辅导员要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保留原始记录作为日后查档依据。

5.密切配合。学籍科将对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学生做进一步审核,涉及到的学院和辅导员要提供原始材料,密切配合。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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