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按照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水利电力学院2021级于10月27日-30日期间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首先召开全年级大会启动与传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通知内容,确保全体同学知晓了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大会上,谭老师首先向同学们宣读了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对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目的及意义进行了具体说明。其次,针对通知文件中的几类特殊困难人群做相关解读,对证明材料的提交做出明确规定。最后,谭老师强调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几个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比如学生的线上申请,附件的提交,材料的准备等。也告知同学们对于此次认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年内评定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认定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期间,按照评议流程成立各类评议小组,公示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测评打分,测评打分结束后由评议小组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互评小组反映的情况、学生提交的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并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努力学习,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传递爱心,同时希望同学们在本学年更加刻苦努力的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馈学校、回馈社会、回馈祖国。(水利电力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