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艺术学院于2021年10月7日-10月10日在艺术楼会议室开展了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会议。会议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主持,各年级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结合《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为大家介绍了认定等级、认定原则、认定流程和特殊情况的说明,尤其着重地介绍了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以往的不同和认定标准要求。
接下来,辅导员老师们讲解了学院认定工作测评办法,学生互评、认定小组评议、寝室同学评议及学院认定领导小组评议的操作流程。通过学生网上申请、线上线下审核佐证材料等环节,确定学生困难等级。老师们着重强调,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申请的学生当场签订了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并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的,完全符合认定标准,愿意接受学院以及学校的审核,如有问题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通过本次大会,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助于学院进一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艺术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