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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2021-11-25 08:54     (点击率)

大学生医疗保险分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补充医疗及意外伤害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包括:

①因疾病(如胃肠炎、阑尾炎等)在城乡居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出院结算时,医院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用药条件的部分给与支付,因个人病情及用药不同,支付比例大约为75%。住院时需在24小时内向就诊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提供社会保障卡并缴纳住院押金后办理入院手续。

②在校医院普通门诊看病、购药享受医保政策,其费用根据医保系统自动核算进行报销。

二、补充医疗及意外伤害险

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包括:

①因意外受伤(如摔伤、砸伤、撞伤等)在定点医院产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

②如同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则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未支付且符合保险条款部分,由保险公司按比例支付,约为70%。

③如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将按照补充医疗保险条款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三、办理理赔业务

(一)网上报销流程

下载中国人寿寿险APP,注册登录,在首页找“我的理赔”我的报案-提交,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相关材料

1、疾病住院

1)住院票据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原件;

3)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原件;

4)病历复印件;

5)诊断书。

2、意外住院

1)住院票据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原件;

3)病历复印件;

4)诊断书。

(二) 线下报销流程

1.办理时间及地点:学生办理理赔业务,可本人到保险公司办理或每月11日、21日上午8:30--11:30(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到主楼C座二楼会议室办理,保险公司人员来学校现场办公。

2.报销所需材料(须在医院刷卡后方可报销):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中、农、工、建、邮,必须本人卡,本省卡,复印件上本人签名、卡号)。

(3)住院诊断书原件(医生章、医院诊断专用章);

(4)住院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费用明细表原件;

(6)住院病历原件;

(7)医保结算单原件(医院公章);

注:资料交接凭证学生签字、病历首页签字。

(三)受理保险的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报销款打入银行卡。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民大厦,南岗区中山路181号,电话0451-12333,0451- 84871916(赔付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基本医疗理赔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8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支公司地址:南岗区花园街281号,电话95519,0451-53607657(赔付补充医疗及意外伤害险)

四、社保卡使用及注销

1.毕业后继续在省内参保学生:①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直接持已有社保卡就医使用。②参加哈尔滨市职工医疗保险:需持已有社保卡到哈市社保卡经办机构添加职工医保信息。

2.社保卡注销:可以下载龙江人社APP、哈尔滨智慧人社APP注销社保卡。

3.社保卡补办、首次申领:如医疗保险卡丢失,本省哈市以外户籍学生在当地办理的医疗保险卡,需到当地制卡部门办理补卡手续。其余学生持身份证到工行任意网点均可办理挂失、补换社保卡业务。南岗区西大直街39号(工行哈铁支行)可以办理首次申领社保卡业务。

五、不能报销的医疗范围

一、挂号费、医疗证(本)的工本费、往诊费、陪护费、家庭病房费、特诊费、煎药费、就医路费、留观费、静点床(椅)位费、住院陪护费、医疗咨询费、特殊高值耗材等;

二、各类体检、预防接种、预防用药等费用;

三、各种整容、美容、减肥、矫形、配镜、镶复、正畸、康复、疗养、保健等相关的费用;

四、由于打架、斗殴、饮酒、交通肇事、外院医疗事故等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

注:以上说明主要是针对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具体赔付比例、赔付范围及金额以保险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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