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补充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包括:
1.因病在城乡居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出院结算时,医院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用药条件的部分给与支付,因个人病情及用药不同,支付比例大约为75%。住院时需在24小时内向就诊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提供社会保障卡并缴纳住院押金后办理入院手续。
注:哈外学生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开通“两城一家”业务,寒暑假期间如在外地发生急诊、入院,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案(电话:0451-12393)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返回哈尔滨后到指定地点线下办理理赔。
就医类别 |
住院起付标准(元) |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学生儿童 |
成人居民 |
哈市 定点 医院 就医
|
无等级医院 |
100 |
90% |
90% |
一级定点医院 |
240 |
90% |
90% |
二级定点医院 |
480 |
80% |
80% |
三级定点医院 |
720 |
80% |
65% |
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
0 |
85% |
85% |
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
0 |
85% |
85% |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在专科定点医院 |
0 |
90% |
90% |
其他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 |
0 |
85% |
70% |
异地 转诊 |
无等级医院 |
100 |
85% |
85% |
一级定点医院 |
240 |
85% |
85% |
二级定点医院 |
480 |
75% |
75% |
三级定点医院 |
720 |
75% |
60% |
异地 急诊、 自由 转诊 |
无等级医院 |
100 |
80% |
80% |
一级定点医院 |
240 |
80% |
80% |
二级定点医院 |
480 |
70% |
70% |
三级定点医院 |
720 |
70% |
55% |
注:1.在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及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就医,个人负担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相应提高三个百分点。 2.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5%,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 |
2.在校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享受医保相关政策,其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别医保系统自动核算进行报销。
二、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包括:
1.因意外受伤(如摔伤、砸伤、撞伤等)在定点医院产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
2.如同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则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未支付且符合保险条款部分,由保险公司按比例支付,约为70%。
3.如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将按照补充医疗保险条款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元) |
备注 |
身故 |
100000 |
未成年人超保额的,替换为等额意外伤残保额 |
意外伤残 |
100000 |
|
意外医疗 |
意外医疗 |
80000 |
医保报销 ,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100% |
医保未报销,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 |
狂犬疫苗 |
4000 |
医保报销 ,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100% |
医保未报销 ,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9% |
创伤性牙齿修复医疗 |
10000(单次限额5000元) |
医保报销 ,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100% |
医保未报销 ,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9% |
特定牙齿缺损定额给付 |
6000 |
最高给付3颗 |
单颗牙齿保额2000元 |
住院医疗 |
100000 |
医保报销,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100% |
医保未报销,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60% |
住院津贴 |
9000 |
50元/日 |
单次上限90日,全年累计180日 |
交通意外 |
飞机-乘客 |
500000 |
|
轨道-乘客 |
100000 |
未成年人超保额的,替换为双倍飞机保额 |
水上-乘客 |
100000 |
机动车-乘客 |
50000 |
三、办理理赔业务
(一)网上报销流程
下载中国人寿寿险APP,注册登录,首页选择“我的理赔”-“我的报案”-点击“提交”,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即可。相关材料如下:
1.疾病住院
(1)住院票据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原件;
(3)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原件;
(4)病历复印件;
(5)诊断书。
2.意外住院
(1)住院票据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原件;
(3)病历复印件;
(4)诊断书。
(二) 线下报销流程
1.办理时间及地点:学生办理理赔业务,可本人到保险公司办理或每月11日、21日上午8:30--11:30(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到主楼C座213室办理,保险公司人员到校现场办公。
2.报销所需材料(须在医院刷卡后方可报销):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中、农、工、建、邮,必须本人卡、本省卡,复印件上本人签名、标注卡号)。
(3)住院诊断书原件(医生章、医院诊断专用章);
(4)住院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费用明细表原件;
(6)住院病历原件;
(7)医保结算单原件(医院公章)。
注:资料交接凭证学生签字、病历首页学生签字。
3.受理保险的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报销款打入银行卡。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民大厦,南岗区中山路181号,电话0451-12393,0451- 84871916(赔付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基本医疗理赔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8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支公司地址:南岗区花园街281号,电话95519,0451-53607657(赔付补充医疗保险)
4.医保卡申领:
(1)电子医保凭证:关注哈尔滨医保、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领取,作用与实体卡一致,通过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使用。
(2)医保卡实体卡:可在哈尔滨市社保卡服务大厅(和兴路38号)选择一家银行直接办理并申领。
5.医保卡丢失补办:如医疗保险卡丢失,学生可持身份证到对应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挂失、补换业务。
注:以上说明主要是针对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具体赔付比例、赔付范围及金额以保险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