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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督促符合延修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2013-09-16 14:50 李函章    (点击率)

   各学院相关辅导员:

学工部已于7月份发布关于2013届延修学生办理延修手续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手续办理时间到9月6日截止。经统计,截至目前,全校仍有80名同学尚未办理延修手续。

经教务处9月十二日资格审核,有个别同学符合延修免交学费条件,在状态中已经标明,符合延修免学费的同学同样需要办理延修手续,可以参加结业考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学院相关辅导员尽快联系学生及学生家长,督促学生务必在月25日前办理延修或休学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统一做学籍清退处理。

延修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提出延修申请,学院开具延修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须先到学院教务办确认自己延修至2010级后所分班级。

3、前往主楼A203室财务处办理延修缴费手续。

4、前往主楼C311室教务处选课中心,提供学院教务所分班级,办理选课注册手续。

5、前往主楼D111室一卡通中心,办理一卡通延期手续。

6、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将申请表上交至主楼C214室学籍科。

7、学生须凭缴费收据到学院教务办办理选课确认手续,并到2010级辅导员处报到。

8、符合延修免学费的学生,持学院加盖公章的延修申请表至主楼C311室办理选课手续后将表格上交至学籍科,无需办理缴费手续。

2013年9月16日

附件:延修申请表

附件

 

 

延修待办名单(含免学费).xls

符合延修免续费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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