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及黑教学办【2013】27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专科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一、工作程序:
1. 学生上交专科毕业证书给辅导员;
2. 辅导员核对学生本人、身份证与学生专科毕业证书中的相片是否一致、身份证号是否一致、姓名是否一致;
3. 辅导员将证书内容及身份证号登记到附件“专升本学生专科学历数据入学资格复查表”中;
4. 对于核查出的问题需记载到“复查表”中“存在问题栏目中”。
二、上交材料
1. 学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内芯),核对后返还;
2.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左上角用固体胶粘贴),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学生学号、姓名、学院、专业;
3. 专升本学生专科学历数据入学资格复查表,电子表发至教务办公网tanglian老师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学院主管学籍工作领导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做好本学院复查工作安排;
2.辅导员要认真审核每名学生的信息,做好登记,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做好记载;
3.上交材料时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与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内芯)放在一起后,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4.9月27日下午4:00前将材料上交学生处学籍科(主楼C座214室),唐立安老师。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