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开展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是我校加强学生工作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工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全面考察辅导员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学校将进行全校政治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3年6月3日——2013年7月17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2012年8月——2013年8月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保研辅导员(包括转为兼职的保研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
《黑龙江大学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中所列的五个指标体系、22项考核内容。
四、考核流程
1.1月上旬,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学生信息掌握情况、档案建设情况和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情况的考核。(已完成)
2. 6月3日——6月30日,借助学生工作网络平台,各学院学生对本人所在年级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打分(考虑毕业年级学生工作的特殊性,毕业年级辅导员学生测评已于5月15日开始,截止6月10日结束)。
3. 6月22日——6月29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依据《黑龙江大学政治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1(学院党委、党总支测评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表格到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6月28日各学院统一上报本单位《黑龙江大学政治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1(学院党委、党总支测评用)》 (注:以学院为单位装在一个档案袋里上交)。
4.6月25日——30日,学生工作相关部门依据平时对辅导员工作状况的详细记载,结合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对辅导员打分。
5.7月5日——10日,学工部组织进行辅导员下半年业务考核(其中《辅导员工作记录本》务必于6月4日16:00前提交至队伍建设科)。
6.7月10日——7月17日,学工部核定辅导员考核成绩。
7.8月下旬,审查考核成绩位于前30%辅导员的科研成果。
8.9月初,学工部公布辅导员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政治辅导员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政治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领导,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测评,并为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的要求推进工作,以保证整个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对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工部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