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全体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评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0日前,进行学生网上评教。
二、评教对象
为本科生开设列入教学计划、经学生成功选课、本学期第4—18教学周结课的任课教师。
三、评教主体
成功选择本学期第1—18教学周结课的课程的在校四个年级学生。
四、评教组织
学院领导班子领导,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共同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辅导员负责传达评教要求,通知和组织学生开展评教工作。
五、评教约束机制
对于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扣除20个选课积分,未完全评教的学生,积分扣除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扣除积分=(未参加评教的课程总数/学生修读的课程总数)×20。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608735
学工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