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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组建黑龙江大学第五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的通知
2020-07-10 14:20 寇玉达    (点击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结合我校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大计划”(新生起航计划、在校生立德修身计划、毕业生远航计划)和“三大工程”(学风建设工程、党员先锋工程、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工作实际,现决定组建学校第五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报告团成员的遴选范围为黑龙江大学第二十四届“校园最佳”大学生获得者、近两年省“三好学生”获得者以及其他国家级、省级荣誉奖励获得者。各学院做到优中选优,每个学院推荐学生1-2名。

2.报告团成员应在专业学习、自强不息、志愿服务、学生工作、创业实践等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生动。

3.报告团成员需要表达能力突出,感染力强,能够讲好先进故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带动和影响身边同学进步。

二、遴选时间:

2020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

三、遴选程序:

1.学院推荐(7月15日前):作为展示学院育人成果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把相关事宜通知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好推荐和指导,7月15日前学院要确定推荐人选。

2.材料撰写(7月20日前)。学院推荐的学生要提交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第一人称,层次分明,主题突出,事迹感人,有直观数据体现个人成绩。7月20日前将事迹材料发送至2014021@hlju.edu.cn。

3.材料初审(7月25日前):学工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照遴选标准,对学生事迹材料进行初审,公布初步入选学生名单,并提出事迹材料修改建议。

4.报告试讲(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工部另行组织初选学生进行试讲,综合试讲表现确定报告团最终成员名单。

5.事迹宣讲(时间另行通知):第五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将在2020级新生入学后,面向新生分场次进行事迹宣讲;日后不定期组织报告团成员到校内校外进行宣讲交流,录制专题视频,并为报告团成员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辅导员要严格把关学生事迹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感人。相关事宜可联系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电话86609171。

学生工作部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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