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黑龙江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现启动实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工作要求
1.熟练掌握运用学工系统及今日校园APP“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功能。各学院辅导员组织班级干部,认真学习《黑龙江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黑龙江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系统操作手册,辅导员要面向负责平台审核维护工作的班级干部开展培训,对“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功能及操作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全面梳理通报在校生综合素质评价进度情况。各学院要全面梳理当前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进度、达标数据,辅导员要结合学生评价进度,依托年级大会等及时指导学生查漏补缺,按时完成相应评价学分。2025年5月,2021级学生评价系统将全面关闭,生成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存入毕业生档案。原则上,到本学期末,2022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分应该达标,未达标的各学院需组织学生进行补修。
3.及时开展二三课堂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开展德智体美劳各类特色活动,积极为学生搭建活动平台,同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工作中,实施方案问题咨询姜老师(86609171),数据处理问题咨询王老师(86608476),平台系统操作问题咨询技术支持吴老师(QQ:3623386084)。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