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首页

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第八届“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11-0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的示范辐射与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全体学生端正治学态度、坚定求学志向、勤学善思笃行,厚植“志远行实,学而不厌”的优良学风,学校决定在各学院自主创建、培育打磨、院内自评推荐基础上,组织开展第八届“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类型及申报名额

(一)评选对象:在校本科四年级的班级。

(二)评选类型:本次评选共设置实验班、语言类、文科类、理工类四个赛道。

(三)申报名额:

1.普通班:原则上,各学院应从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的班级中择优推荐1个班级(名单详见公示链接)。

https://xyw.hlj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8&wbnewsid=121896

2.实验班:凡设有实验班的学院,可在申报普通班的基础上,额外申报1个实验班。

二、评选条件

符合《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有关条款。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自荐。申报班级全面梳理和总结学风建设目标、方案、举措、成效,凝练特色,汇总成果,形成经验。

(二)学院自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班级开展自评自查及院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检验学院学风建设理念落实情况和培育成果,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三)学校初评。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初评,择优推荐若干班级参加学校联评。

(四)学校联评。12月初,学校将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最终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成立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数据准确性、获奖情况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

(二)申报材料一经核查出现不实、伪造等情况,取消申报班级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

(三)各学院请于11月16日(周一)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

1.附件1:黑龙江大学第八届“优良学风班”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附件2:黑龙江大学第八届“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附件3:班级成员名册,电子版;

4.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侧重入学以来申报班级在学风建设方面的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突出班级创建、学院培育过程,题目为“**学院**班级申报优良学风班事迹材料”,要求材料翔实准确,特色突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5.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外语过级证书、专业资格认证证书、班级同学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学院留存备查,无需提交;

6.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园信息门户徐远航老师邮箱2020057@hlju.edu.cn,纸质版送至学生工作部管理科(主楼C座212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6年11月5日


Copyright © 2010-2020 黑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