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黑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二、评选名额
参考学籍注册数据,按照省教育厅下拨名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1.各学院请于5月9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线上通过学工系统(http://xgxl.hlju.edu.cn)在线申请,不导出任何表格,线下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附件3)、《XX学院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确认表》填写模板详见附件5。
2.学院初评结果须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及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附件6),《确认表》纸质版两份(彩色打印),《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徐远航老师校园邮箱(2020057@hlju.edu.cn)、纸质版材料5月11日17:00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管理科。
3.材料排序按照本、硕、博排序,同学段内按照评分由高到低排序。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召开先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细则,坚持评选原则和标准,严格落实评选程序。
2.成绩数据以通知发布之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反馈为准。
3.《确认表》填写须使用第三人称,格式不要随意改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在“学院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无需签字,“学校审核意见”、“黑龙江省教育厅意见”等处不要改动。《汇总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
4.“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优中选优,并将评定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在评定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