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评选。
一、荣誉称号种类
先进个人:最佳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先进班级
二、评选对象
先进个人: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先进集体:二年级以上本科班级、研究生班级
三、评选标准、评选程序
参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四、名额分配
见附件1《2024—2025学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五、上报时间
1.请各学院在11月3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于当日将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及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1月4日-11月6日(3个工作日)。
2.学工系统将于10月27日开通,先进个人由学院组织拟推荐学生登录系统填写职务及主要事迹;先进集体经线下评选后由辅导员线上提名。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完成线上先进个人评审、登记表打印及先进班级提名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辅导员手册和附件3学生手册)
3.依照审批权限由辅导员老师审核学生申请,通过后可以在“个人荣誉称号审核”-“已通过”栏目下打印审批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章;
4.请各学院于11月3日17时前将各类先进个人《登记表》和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主楼C座212管理科),纸质材料按照评优种类(最佳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年级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要与公示名单保持一致,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审批为准。
5.先进班级事迹材料需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党章,事迹材料要体现以下基础数据:班级人数、党员人数、英语过级人数、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获奖人数等。事迹材料中相关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1.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学生(不占学院名额),相关拟评定结果将单独反馈学院,此部分学生同样需要通过学工系统完成申报,由学院负责打印《登记表》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章后返给相关学生组织,再由学生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学生工作部。
2.本科生、研究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申报均通过学工系统操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