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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3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强化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客观考察辅导员工作实绩与育人成效,我校将开展2024-2025 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5月—2025年7月

二、考核人员范围

全体辅导员(含挂职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

《黑龙江大学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中所列的五个指标体系、22项考核内容。考核共分为学生测评、学院党委测评、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测评、业务考核和工作述职五个环节,其中学生测评占考核成绩的30%,学院党委测评占考核成绩的20%,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测评占考核成绩的20%,业务考核占考核成绩的15%,工作述职占考核成绩的15%。

四、考核流程

(一)学生测评

5月20日—6月20日,开展学生测评工作。

(二)学院党委测评

各学院党委对辅导员进行测评,7月1日前将学院党委测评表纸质版交至主楼C座215室队伍建设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

(三)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测评

7月3日—7月7日,学生工作相关部门依据对辅导员日常工作状况的详细记载,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进行打分。

(四)业务考核

7月10日,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辅导员业务考核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本于7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主楼C座215室队伍建设科。

(五)工作述职

7月11日,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述职。述职时间为5分钟,要求辅导员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结合PPT展现2024-2025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可包括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创新、取得成绩及不足等)。

(六)核定考核成绩、审查科研成果

1.8月,学生工作部核定辅导员考核成绩。

2.9月,审查考核成绩位于前30%辅导员的科研成果(如8月出版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仅限使用一年。)

(七)公布辅导员考核成绩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领导,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测评。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推进工作,以保证整体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对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郭晓彤,电话:86609651。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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