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黑龙江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黑龙江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对象
黑龙江大学2025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比例
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比例开展评选、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1.各学院请于4月6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及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本科生在学工系统(http://xgxl.hlju.edu.cn)提交申请,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黑龙江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线下组织填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5。《登记表》“学院意见”一栏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主管部门意见”、“学校审批意见”等处不要填写。4月8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登记表》到学生工作部管理科,按照本、硕、博排序,同学段内按照专业排序。
2.各学院请于4月8日17:00前将《XX学院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麦麦提伊敏老师校园邮箱(2018041@hlju.edu.cn),汇总表排序与登记表保持一致。
(四)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召开先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细则,坚持评选原则和标准,严格落实评选程序。
2.本科生《登记表》学生职务、政治面貌、历史获优数据待系统导出后维护。
3.学工系统已经完成本科生成绩数据导入以通知发布之日教务处反馈为准,并结合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自动生成排名,学院无需重复计算,成绩数据以通知发布之日教务处反馈为准。学工系统将于4月1日(周二)正式开放。
二、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对象
在黑龙江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二)评选名额
参考学籍注册数据,按照2025届毕业生总数2%左右的比例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三)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1.各学院请于4月6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线上通过学工系统(http://xgxl.hlju.edu.cn)在线申请,不导出任何表格,线下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表彰确认表》(附件2)、《XX学院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确认表》填写模板详见附件3、。
2.学院初评结果须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及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确认表》纸质版两份(彩色打印),《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麦麦提伊敏老师校园邮箱(2018041@hlju.edu.cn)、纸质版材料4月8日17:00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管理科。
3.材料排序按照本、硕、博排序,同学段内按照评分由高到低排序。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召开先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细则,坚持评选原则和标准,严格落实评选程序。
2.成绩数据以通知发布之日教务处、研究生院反馈为准。
3.《确认表》填写须使用第三人称,格式不要随意改动,正反页打印,一式两份,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在“学院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无需签字,“学校审核意见”、“黑龙江省教育厅意见”等处不要改动。《汇总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
4.“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优中选优,并将评定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在评定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