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依据《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生选拔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一、方案发布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办学条件、职业发展、在读学生数量等因素,科学制定了2025年本科生选拔转专业工作方案,经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一)按照《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秀;
2.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3.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有关要求;
4.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同时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符合选拔转专业申报要求(见附件2),可向拟转入学院申请选拔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定向就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班、保送生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合作办学项目)的;
2.艺术类专业学生转入普通类的;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以上的;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做退学处理的;
5.受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学生应结合个人学习兴趣及学业进度理性、科学地做出转专业选择。通过考核并完成试读的转专业学生,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转回原专业学习。
(四)涉及年级调整的学生要充分了解《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本科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的规定。
三、选拔程序
(一)各学院面向2023级、2024级学生宣传解读选拔转专业政策。
(二)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申请选拔转专业意愿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报名(见附件3)。
(三)学院在学工系统审核学生转出资格,审核通过后打印《黑龙江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签字后,转出学院按要求签字、盖章,审批表作为转出资格确认材料,需附带学生其他转专业申请材料一同使用。
(四)申请转专业学生持《黑龙江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两份)及申请转入学院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名,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告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五)各学院选拔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确保过程、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做好相关选拔考核工作笔试试卷、面试视频等考核材料的存档备案工作,最终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过学院网站及校园网进行公示。
(六)各学院通过学工系统审核通过拟接收学生的线上申请,并将《黑龙江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两份)、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4)及拟接收名单公示截图(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籍科(主楼C座214)。
(七)学生处学籍科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考务要求
(一)试题难易程度要适中,命题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密,确保试题不泄露,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辅导。转专业工作坚持回避制与报备制。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参加本学院转专业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转专业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
(二)学院可参照期末闭卷考试规程规范组织转专业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三)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由复核人仔细进行复核,确保评阅质量。
五、成绩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需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接收学院应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开展选课工作。
(二)在原专业已修读完成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学分及内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可申请课程替代,不必补修,其中:通识必修课程可按培养方案一一对应;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等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按级别从高到低替代,如:A级别可替代B级别,B级别可替代C级别,以此类推;其他专业课程以教学内容是否涵盖为原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替代。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可计为通识选修学分;对转入专业已开的必修课程,如尚未修读的,必须及时补修。
(三)转专业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要提前了解专业方案,秉着对学业负责的态度申请转专业。
六、时间安排
(一)5月6日至5月9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报名,转出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学生按要求提交转专业材料至申请转专业(转入)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二)5月10日至5月30日,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报名资格,公布考核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并按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确认拟接收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后,通过学院网站及校园网完成5天公示。
(三)6月2日前,学院需将拟接收转专业(转入)学生的《黑龙江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两份)、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拟接收名单公示截图(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籍科。
七、报名、咨询方式
黑龙江大学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