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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个体咨询管理办法
2015-11-17 11:37     (点击率)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个体咨询目前只对黑大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免费服务,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7:00(寒暑假、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不开放)。咨询由心理辅导教师接待,每次时长约50分钟。个体咨询范围包括有关学生的心理发展、心理适应、心理困扰、心理障碍等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面谈咨询需提前预约,来访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要求与中心接待人员商量安排咨询教师、咨询时间。面谈咨询安排遵循先来后到、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具体个体咨询流程如下:

一、预约

来访学生需进行预约登记,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朋辈心理辅导员负责接待。朋辈心理辅导员记录下来访学生基本信息,并结合来访学生和中心情况与咨询师沟通后确定首次咨询时间,并通过电话通知来访学生。

预约方式

1.来访学生在工作日带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图书证、一卡通)直接到B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1(预约接待室)预约;

2.电话预约:来访学生在工作日拨打心理咨询预约电话86608650;

3.网上预约:来访学生可随时登录http://125.223.1.224,点击网站左侧“咨询预约”,按照操作提示进行预约;

4.辅导员预约:辅导员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心理异常,可联系中心教师为学生预约咨询。

二、履约

来访学生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图书证、一卡通),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提前5分钟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待咨询,如实填写《来访学生登记表》。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履约,须及时告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推迟或取消咨询。

中心接待室地址: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401(B区食堂四楼)。

三、咨询、转介

1.首次咨询主要由中心咨询教师与来访学生进行面谈,共同制定咨询计划及具体方案,做好咨询记录。最后一次咨询,主要由咨询教师与来访学生对整个咨询做以回顾或总结,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并共同商议以后的随访方式及时间。

2.对于严重心理问题及有精神疾病的学生,咨询教师应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同时通知学院并做好转介记录。评估后根据来访学生的情况进行下一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心理咨询实名制。学生须带本人有效证件前来预约和咨询。

2.预约时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联络到本人。

3.首次咨询要如实填写《来访学生登记表》。

4.如需多次咨询,建议预约同一位咨询教师,以保持咨询的连续性。

5.如遇突发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前来咨询,无论取消或推迟,都应及时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6.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特殊安排,来访学生需要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如实说明情况,便于中心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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