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外展活动场地的管理,提高校园文体活动场地的利用率,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校园活动秩序,特制定《黑龙江大学学院校园外展活动审批制度》,规定如下:
一、开展校园外展活动须至少提前三天向学工部提出申请。
二、原则上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保健品、留学中介等类型的校园外展活动不予批准。
三、校园外展活动要维护校园秩序,不能影响师生的正常休息和办公。
四、各学院申请校园外展活动应填写“校园外展活动宣传申请表”,报经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工部、保卫处以及外展单位各执一份。
五、经审批后同意开展校园外展活动的学院要协助外展单位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范围内开展外展活动,学院承担外展活动的一切责任,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需将场地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