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学籍学历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学籍异动审批办理流程,规范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的精神和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明确、补充和完善休学、保留学籍、延长修业年限、复学、退学、自动退学等异动手续办理流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籍异动类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相关内容,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包括以下类型:转学、转学院、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延修等。
二、学籍异动申请审批模式
根据学籍异动类型,异动申请审批采取学院审批、学生处审批的二级审核审批模式。转学、转专业学生需依照相关管理办法,采取学生处审批、学校主管领导签批、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三级审批模式。
1、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批异动类型及办理要求
(1)异动类型
转学校、转专业
(2)办理要求
依照相关管理办法,由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批,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备案,学籍科办理异动手续。
2、学院审批、学生处备案审核异动类型及办理要求
(1)异动类型
休学、复学、退学、延长修业年限、延修、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转学院
(2)办理要求
依照相关管理办法,由学生申请,学院审批、学生处备案审核,学籍科办理异动手续。
三、学籍异动管理要求及责任追究
1、学院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审核异动原因,避免因审核不实影响异动结果。学生处将依照辅导员考核标准,定期开展异动材料存档检查。产生审核失误,应启动学院复审,重新呈报相关材料,并附情况说明,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院级审核申报材料须经主管学生领导审核签字,避免因漏审、错审影响异动结果。学院应按周期统计异动数据报表,清楚掌握学院异动情况。产生审核失误,应以《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异动管理办法为依据,学院主管领导重新审核,签署意见并提供佐证材料,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3、学生处学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异动审核办理工作,及时发现不符合异动条件的异动办理申请,避免因审核不实,影响学籍异动结果,造成学籍管理失误。学生处学籍科设立A、B两个角色严格依照《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异动管理工作。产生审核失误,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