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学工部《关于评定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扎实开展学院本年度奖贷助学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2016年10月21日至24日,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分别主持召开了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大会。
会上,各年级辅导员首先向同学们传达了学工部《关于评定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工作精神,解读了《黑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全面细致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定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既体现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也是困难生自身努力的成果,相信在国家、学校的大力帮扶下,广大贫困学子定能够披荆斩棘,自强不息,用自己的刻苦与勤奋实现人生理想,回报母校,回报社会。(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