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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年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0-19 13:29     (点击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0年黑龙江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论文须未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原则上为高校专职辅导员或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论文选题

论文主要围绕以下选题撰写: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研究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构建研究

4.新时代深入开展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研究

5.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研究

6.新时代大学生思想特点与成长规律研究

7.新时代高校思政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研究

8.高校“三全育人”实践研究

9.大数据时代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0.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导下的高校疫情防控研究

、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5.论文请按照《高校辅导员学刊》的编辑格式排版,字数以6000字左右为宜,摘要150-200字,关键词3-5个,正文用小4号宋体,要求有注释,作者简介。

6.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将择优推荐3篇论文参加省级评选,其中专职辅导员论文数量不少于2篇。首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20年度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称号获得者、第十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参评论文不占学校名额。

7.曾获2018、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论文大赛一等奖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可提交论文,但不授予省级奖项,专家评定为优秀者可以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评选程序

1.提交论文

请提交参评论文的老师将论文电子版于10月22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2013018@hlju.edu.cn,邮件中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电话等信息,纸质版交至主楼C座215室张希坤老师处。

2.专家评审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公布结果

论文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同时,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省级评选。

五、相关说明

1.论文查重率超过20%(包括作者本人已发表的论文)的,取消参评资格,对于严重抄袭的将予以通报。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联系人:张希坤

联系电话:86609651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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