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校学工部《关于评定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学院本年度奖贷助学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2016年10月20日-21日,水利电力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分别进行了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大会。
会上,两位老师首先向大家传达了学工部《关于评定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工作精神,宣读了《黑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全面细致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定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分别从三方面介绍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细节:首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2016—2017学年无任何违纪的所有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要求学生思想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必修课无挂科且学习名次与综合测评名次均在专业前50%。第三,向与会学生说明根据各专业贫困生人数最终确定的名额分配情况。
自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以来,水利电力学院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希望获得本年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继续努力,脚踏实地,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为大学生活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