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按照《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0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名额分配,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评定,现对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0.11.3—2020.11.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6604556,86604557、86604558、86604579、8660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