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校发[2017]65号《关于对蒋宇婷等18名学生做出退学处理决定》文件,所涉及18名学生未按时办理返校注册手续、休学期已满但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也未办理退学手续或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等原因,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详见文件)。
现对以上18名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书进行公示送达,公示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20日。
如对处理决定存在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联系电话:86609175、86608476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
黑龙江大学学工部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