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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8-02-26 16:10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3月3、4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请各学院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做好学生返校注册工作。

一、注册说明

1.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到辅导员处报到注册。

2.学院通过“学工系统-现场报到”对已返校报到且不欠费的学生进行注册,并在学生证加盖注册章,对欠费学生在学工系统标注为“报到”,不予加盖注册章。

3.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履行请假手续。

(1)因病请假的学生需提前向学院申请并提供医院证明;

(2)因事请假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有家长签字确认的请假申请;

(3)因在外实习或实践申请缓注册的学生要提供由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4)请假学生可在学工系统中“缓注册”模块中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辅导员应及时对缓注册申请予以审核。

4.在校生返校学籍注册采取网络注册方式,各年级辅导员登录xgs.hlju.edu.cn/epstar,在“报到注册”中完成学籍注册工作,也可通过i黑大手机客户端完成学生返校注册工作,详细使用说明请查看附件使用说明。

二、时间要求

1.3月4日16:00点前,各学院务必在“学工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注册数据录入,对请假、未请假及未注册等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详细记载。

2.3月7日15:0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在各年级、各专业无故未返校学生名单(附件2)上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上报学生处学籍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返校报到注册工作,辅导员要在现场组织学生注册,保证数据录入准确、信息上报及时,做好因天气等特殊原因请假学生的登记工作,提醒学生返校注意安全。

2.学校将统一导入欠费学生数据,各位辅导员要督促学生及时通过网上自主缴费办理交费手续,对在本学期缴费的学生,辅导员依据学生提供的缴费记录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对欠费学生辅导员只做报到记载;对欠费情况存在疑问的学生,可持银行卡、学生证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主楼A座203)查询。

3.辅导员要提前登陆学工系统,审核学生提交的缓注册申请,加强对未返校注册学生情况的掌握,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沟通,告知相关学籍管理政策及未按时返校注册后果,并在注册系统内做好详细记录,对于无故未返校注册学生,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因请假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返校后需通过学工系统办理注册手续。

4.对于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等)的学生,须先到辅导员处提出申请,并持辅导员通过学工系统打印的相关审批表到学籍科办理相关异动手续。辅导员需要清楚掌握学生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及时联系休学期满学生及家长办办理复学、续休或退学手续。

5.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与预警帮扶工作,对未按时返校注册的学生,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核实学生情况,并告知学校注册相关政策。

6.召开学年或班级大会,开展校园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教育,及时通过学工部新闻平台(xgb.hlju.edu.cn)发布活动通讯。学院制作的微信推送,要及时的发布在“学工微信圈”公众平台,方便学生家长查阅。

7.学院通过召开假期见闻座谈会等方式,对学生返校后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形成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报告,上报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8.辅导员要及时深入课堂,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做好开学初的教学秩序检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作用,加强课堂考勤。

9.辅导员要及时深入寝室,督促学生在开学初彻底打扫寝室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提醒学生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注意个人财物安全。学生处宿舍管理科自开学第一周起,每周三将对寝室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校园网上通报。

10.辅导员要与学生加强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状况,发现学生各种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危机干预工作。

附件1:学工系统在校生注册功能使用说明书.doc

附件2:无故未返校学生名单.xls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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