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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党员学习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10-27 11:47     (点击率)

各学院、全体学生党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了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党委学工部决定面向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跟党走 辉煌十九大”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下旬—12月下旬

三、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大学生”主题党日活动11月6日前

各学院学生党支部以“学习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大学生”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2.召开“青春自信建设美丽中国”主题座谈会(11月13日前)

学院层面要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广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召开“青春自信建设美丽中国”主题座谈会,学校层面将组织各学院学生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利用座谈会充分倾听学生心声,了解学生所想所盼所愿,引导广大同学营造良好学习风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为学校发展和祖国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3.举办“青春跟党走 辉煌十九大”学生党员主题演讲比赛(11月下旬—12月中旬)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激发学生党员的爱国热情,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将举办学生党员主题演讲比赛。比赛分为各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在11月20日前办好初赛,选拔优秀党员代表参加学校复赛和决赛,复赛和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开展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12月下旬)

各学院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方案》(2017修订版另行发布),开展学生党员述职评议工作,对党员的学习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总体检验。要按照述职评议工作要求,及时提交党员评议测评表,上报述职评议工作总结。

5.各学院举办特色活动(时间自定)

各学院要结合学院、专业实际,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如专题报告会、学习研讨会、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学习十九大精神特色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氛围,增强学习实效。

四、活动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确保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2.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安排,及时动员布置,除积极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活动外,要结实际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利用校园网、学工部网站、各学院网站、微信平台等对开展的活动加强宣传,做到完成一项工作、总结一项工作、宣传一项工作,对于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学校将给予宣传报道。各学院在11月25日前将已经开展活动情况向学校提供阶段性总结,图文并茂,稿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495543973@qq.com,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学习十九大主题活动”字样。

党委学工部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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