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导,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公司与各地市、县资助中心、高校资助中心共同操作,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信用贷款。
自2017年起,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取消回执盖章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借款学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携带相关贷款材料到高校报到→高校收取学生贷款材料→华安保险公司到校与借款学生签约→哈尔滨银行发放贷款→哈尔滨银行返还合同、借据。
现阶段需要各学院收取贷款学生材料,要求如下:
1、收取2017年新申请贷款学生以下三份材料:
(1)将《合同》、《申请表》、《还款说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一页A4纸)》各一页,由上到下按顺序用订书器装订成一份。
(2)将《合同》、《征信授权书》各一页,由上到下按顺序用订书器装订成一份。
(3)《合同》一份。
2、填写汇总表(与上交材料顺序一致)并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主楼C座213,电子版发送邮箱2013027@hlju.edu.cn。
学工部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