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帮助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现将还款流程作如下说明,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还款:1. 柜台还款;2. 网银还款。(关注黑大学工、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公众账号查看详情)学生完成还款后需到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登记,出示助学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学生本人保存,不上交),上交全部助学贷款结清凭证复印件(A4)。
各年级辅导员做好统计工作(还款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保管好学生助学贷款结清凭证复印件,材料不需要上交,由辅导员自行保管,留档备查。
黑龙江大学学工部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