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依据《关于开展2016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黑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5.在学工部组织的辅导员考核中,近三年连续获得考核成绩优秀且排名靠前,工作特色鲜明、勇于创新、业绩突出,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近三年来(2014年1月后)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推选程序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辅导员1名,考虑此项工作在假期布置且临近春节,如没有事迹特别突出的辅导员,学院可不推荐。
本次学院推荐时间截止为2017年1月23日,请将参与报名人选报名表(附件一)、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发送至jiabaoru1981@163.com邮箱。
2.组织评审。学校将依据各学院推荐辅导员的事迹材料进行联评,如有必要将组织工作述职和答辩,最终确定一名辅导员推荐至教育厅参加省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
3.结果公示。最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网予以公示。
附件:2016黑龙江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学工部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