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教育引导我校学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黑龙江大学学工部(学生处)关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党员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党员中开展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述职及民主评议对象
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党员
二、开展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3月
三、述职及民主评议内容
1、是否能够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学习的榜样。
2、是否能够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是否能够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4、是否能够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是否能够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把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四、基本方法
1、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员述职,包括思想、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形成书面总结。
2、进行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在评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把党员教育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力求准确、客观、公正。
五、考核结果运用
积极扩大述职及民主评议的考核测评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的作用。考核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其中“优秀党员”的比例为30%,并将作为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具体要求
1、精心策划,高度重视。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是学生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在校园网及学工部网站进行图文报道。
2、广泛动员,组织到位。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确保每一位党员充分认识到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及时沟通,接受监督。本次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安排,各党支部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统一收取各学院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总结。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