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校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按照《黑龙江大学“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到学工部网站“文件汇编”----“贷款助学科”栏查看)的要求及学工部划拨的名额认真进行评选。
一、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上进行申请;
2、学院在申请学生当中择优评选,经审核通过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即《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从系统中导出,逐一核对获奖学生的人数、等级,准确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打印《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排序要高年级在上,低年级在下。
3、学院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学工部网站及学院全体师生中公示3天;
4、学工部对各学院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二、时间安排:
1、评选及申请时间:11月10日—11月13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11月14日—11月15日;
3、学院公示时间:11月15日前;
4、上报材料时间:11月16日16:00前。
三、材料上报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纸质文档,经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总支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学工部贷款助学科,电子版发送到1982037@hlju.edu.cn邮箱。
四、工作要求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学工部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