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辅导员老师:
按照《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提前延长修业年限工作实施方案》中恢复原年级办法,对于提前延长修业年限学生,若学业进度达到原年级专业平均进度值90%以上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其学籍可以恢复至原年级原专业。请各学院通知提前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如符合返回原年级条件,请按照如下工作安排提交返回原年级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申请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1日
申请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个人申请及成绩单),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向教务处申请复审,并由教务处出具复审意见。
3)公示及复审结束后,学生处将确定返回原年级学生名单并形成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学生处通知学院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返回原年级学籍异动,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学生处、教务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