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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2015-11-26 08:04     (点击率)

各学院:

本学期补办学生证工作即将开始。

一、办理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26日—12月1日

2.辅导员缴费审核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3.学生处收费截止时间:12月3日

4.取证时间:预计12月10日辅导员到学籍科取证

二、办理程序:

1.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学生证补办申请模块”提交补办申请。在补办说明中填写补办原因(丢失,车站变更等)。因家庭地址更改而申请补办学生证的必须出具佐证材料:身份证或家庭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暂住证

2.辅导员在“学生证补办申请模块”中按照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在“送审中”导出补办学生名单,并按照补办名单收取上交工本费。

3.辅导员上报补办名单及费用,学生处审核,并按照缴费情况进行证书制作。

4.各学院辅导员在12月10日到学籍科领取补办的学生证,并下发给学生。

三、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认真审核学生补办申请,并检查学生相关材料。乘车区间变更的需要提交佐证材料。

2.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办理;

3.此项工作由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登记并收取工本费,学生处汇总工本费后统一上交财务处。

4.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学生证补办当年不予发售学生票,如学生存在疑问可咨询车站售票工作人员。

学生处学籍科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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