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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遴选第七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的通知
2022-06-20 16:02     (点击率)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结合我校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大计划”(新生起航计划、在校生立德修身计划、毕业生远航计划)和“三大工程”(学风建设工程、党员先锋工程、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建第七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报告团成员的遴选范围为近两年“校园最佳”获得者以及其他省级、国家级荣誉奖励获得者。各学院做到优中选优,每个学院推荐学生1-2名。

2.报告团成员应在专业学习、自强不息、志愿服务、学生工作、创业实践等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生动。

3.报告团成员需要表达能力突出,感染力强,能够讲好先进故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带动身边同学进步。

二、遴选时间:

2022年6-7月

三、遴选程序:

1.学院推荐(7月1日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作为展示学院育人成果的重要载体,要把相关事宜通知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好推荐和指导;被推荐的学生填写推荐表(附件),以“学院+姓名”命名,将word文档发送至2021061@hlju.edu.cn。

2.材料初审(7月5日前):学工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照遴选标准,对学生事迹材料进行初审,公布初步入选学生名单,并提出事迹材料修改建议。

3.报告试讲(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工部另行组织初选学生进行试讲,综合试讲表现确定报告团最终成员名单,确定第七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

4.事迹宣讲(时间另行通知):第七届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将在2022级新生入学后,面向新生分场次进行事迹宣讲,录制专题视频,并为报告团成员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学生在学院、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辅导员要严格把关学生宣讲事迹材料,内容真实、感人,通过事迹宣讲,充分展示学生风采和学院风采,展示学校育人成果。


学生工作部

2022年6月20日

 

附件【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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