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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0-10-03 10:57     (点击率)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2019-2020学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应符合《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相关规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度学校一等综合奖学金,且学习名次与综合测评名次均为专业第一名;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按照学生工作部划拨的名额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年8月修订)》中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等额评审;评审结果要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

3.各学院须在1013将评定结果在校园网“校内公示”栏内公示,注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各学院须在101310:00前将

2019-2020学年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档一式二份(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正反面打印,不要修改格式,可以改变填写内容的字号)、《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综合情况汇总表》《2019-2020学年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文档一份(以上两个表均需要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章)及推荐学生事迹材料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管理科,同时请将《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综合情况汇总表》《2019-2020学年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麦麦提伊敏校园网邮箱(2018041@hlju.edu.cn);

5.全校推荐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6.最终获奖结果,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四、填写要求

1.“学习情况”中的“必修课门数”应填写2019-2020学年修读的必修课门数,不是累计至目前的;

2.“申请理由”由学生以第一人称书写,短文形式,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严格控制在200字左右本人签名,日期暂不填写

3.“推荐意见”短文形式,简明扼要,推荐理由必须充足,能够体现每名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雷同,字数要求100字左右,“推荐人签名”为辅导员本人签名,日期暂不填写

4.“院系意见”必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填写,要详细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及学院审查意见,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并请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本人签名,必须盖学院行政章,日期暂不填写

5“学校意见”栏由学院填写:“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5”必须手工填写)日期暂不填写,(公章)处不要盖章。

五、补充事项

1.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赞助各类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2019-2020学年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打印(正反面打印,不能变动格式);

3.“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日期”等数字一律用“2017.08”形式,入学的月份统一用08

4成绩排名、综测排名以2019-2020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结果为准;

5主要获奖情况:不能有空项,奖项不足时,“无”填满;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奖励,按照奖学金、竞赛、评优顺序填写,奖励名称要填写清楚,如黑龙江大学一等综合奖学金、黑龙江大学三好学生等,颁奖单位一般以证书左下方落款为准,校级奖项颁奖单位一律写“黑龙江大学”奖学金类应包括2019-2020学年综合奖学金;多于四项的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四项奖励,不能增加;

6“政治面貌”应填写: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或群众;

7“学制”填写:四年;

8除各类签名和日期外,其余部分均打印输出,注意字数要求,可适当调整字体大小和行间距,可将文字尽量居中显示,注意点击回车后出现的串行,不要改变表格原始样式;

9同时上报推荐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年8月修订)》中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并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

3.奖学金评审前各学院要召开全院学生大会,公布名额及评审原则,评审后要立即向全体学生和教师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老师的监督;

4.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0103

 

附件【附件5: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推荐学生事迹材料撰写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填报).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综合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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