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务处反馈学生累计挂科情况,我校有147名学生符合降级条件。请各学院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学生降级异动办理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须按照学籍异动工作要求,通过学工系统办理降级异动并打印审批表。审批表经学生本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学籍科办理异动手续。为保证学生尽快调整学习计划,各学院须10月24日前完成降级异动办理工作。
2、学院原年级和降级后年级辅导员老师须做好工作交接及学生学籍档案和预警等档案交接。降级后辅导员须及时约谈学生家长,确保与家长联系通畅,学生交接顺利。
3、辅导员老师要及时约谈学生,关怀学生成长,安抚学生情绪,结合具体学习情况提出明确学习要求,制定专项学习计划。
4、学院须协调本院教务办,按照学生个人申请意愿,依据培养方案要求,协助学生办理专业课程调整、退课等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降级异动办理工作,从关怀学生的角度,督促学生认真规划学业进度,按时完成专业学习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建立有针对性、有指导性的个性化专业学习计划,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家校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教育合力,帮助学生尽快适应专业学习要求,切实提高学习成效。
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