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研究生、本科生预计毕业9069人(本科生6974人,研究生2095人,其中含硕士1864人,博士231人),离校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由于离校学生人数较多,涉及离校工作部门较多,给毕业生离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离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学生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1. 教务处要合理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及时、准确的审核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业成绩。
2. 学生处要全面做好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3.学生处为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研究生院为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
二、做好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及学位证书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 研究生院
1.教务处要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学生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2.研究生院要做好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3.研究生院要及时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会议,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查通过。
三、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责任单位:学生处 研究生院 各学院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核对本人的录取信息及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2.学生处、研究生院要将核查无误后符合毕(结)业条件的学生信息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3.确保学历证书内容与注册内容一致。
四、做好就业方案制定和毕业派遣工作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各学院
1.招生就业处与各学院要深入了解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协议签订情况和毕业后的具体打算,认真将每一名学生具体去向汇总到就业方案当中。
2.招生就业处要准确落实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按照省教育厅的日程安排按时打印就业报到证。
3.招生就业处要将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政策和具体办理手续向毕业生全面公布,向广大毕业生讲清就业、毕业离校、户口档案存放、毕业后调整改派等程序和注意事项。
4.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统计工作,并对未就业毕业生认真登记,做好后期服务工作;完善就业信息库,认真落实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业单位落实要具体、细致,确保及时掌握每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五、 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与派发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档案馆) 学生处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体育部 校医院 各学院
1.相关部门根据时间要求及时将毕业生材料转到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工作要求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
3.学校办公室(档案馆)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接收、派发与管理工作。
六、 广泛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处 校团委 各学院
1.组织开展系列毕业教育活动,详见《黑龙江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十四个一”主题教育方案》。
2.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到学生宿舍走访,关心毕业生的学习和生活,全面了解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困难。
3.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各学院要帮助同学调整就业心态,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
4.各学院要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建立毕业生情况报告制度,对大型活动、违纪事件及突发事件等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学习活动。
5.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开展相应活动欢送毕业生,倾听毕业生的心声,留下毕业生对学校、学院发展和建设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6.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开展慰问老师、打扫卫生、维修公物等系列活动。
七、 做好离校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部 学生处 校团委 安全保障部 体育部 图书馆 校医院及各学院
1.校医院负责做好毕业生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程序,杜绝漏检、错检,切实保证体检质量,为学生顺利毕业提供保障。
2.体育部负责毕业生体育达标测试,并按照要求将体育达标测试名单上传至学校数字离校系统中。
3.图书馆负责办理毕业生还书手续,对发放毕业证书前个别毕业生仍未还清图书的,由图书馆提供名单,各学院协助图书馆进行催还。
4.学生处负责集中办理学生退寝手续,统筹安排毕业生行李托运工作。
5.组织部、校团委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党团关系转递、迁移工作。
6.安全保障处负责按时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派遣。
八、做好毕业典礼及研究生学位颁授仪式的组织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学生处 教务处 宣传部 校团委 研究生院 体育部 物业公司 各学院
1.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校团委、研究生院、体育部、物业公司、各学院具体配合,做好黑龙江大学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的组织筹备工作。
2.由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学位颁授仪式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统筹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宣传部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物业公司 网络管理中心
1.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宣传部、各学院具体配合,做好毕业生毕业像的拍摄工作。
2.校友办牵头做好2019届毕业生校友年级理事的选拔工作。
3.各学院负责通知离校学生尽量在离校前消费完校园卡内余额。2019年6月22日,校园卡将被冻结相关功能,作为校友纪念卡片不再收回,财务处一卡通中心在7月15日前将校园卡卡内余额转入相关联的中行卡内,毕业生务必保留中国银行卡账户。
4.宣传部负责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内氛围营造工作。
5.由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学院具体负责毕业生欠费催缴及还款工作。
6.学校办公室(档案馆)负责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汇总与发档。
7.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数字离校系统运行进行维护与服务支持。
8.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9.各学院要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合理安排本学院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时间和地点。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整体方案制定以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2.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各部门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情周到地为学生服务。各学院领导、辅导员及有关部门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学生政工干部队伍核心作用,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协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培养毕业生热爱母校的情感。
3.合理安排,密切协作。学校各部门要充分沟通,密切合作,要一切为毕业生着想,以热情、周到、快捷、高效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同时,在毕业生离校期间,相关部门及学院要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和学生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将毕业生离校工作与就业教育相结合、与文明行为养成相结合、与在校生教育相结合、与爱国爱校教育相结合,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确保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毕业生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
附件:黑龙江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表
黑龙江大学
2019年5月20日
黑龙江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表
项目 |
时 间 |
具 体 工 作 |
负责单位 |
协调 部署 |
5月20日 |
各职能部门协调会 |
学校办公室 |
5月20日 |
工作部署(职能部门、各学院) |
学校办公室、学生处 |
体检 |
5月21日-6月3日 |
工作日9:30-11:20;13:30-16:30本科毕业生体检 |
校医院 |
毕业 教育 |
3月5日-6月21日 |
根据毕业生离校教育方案,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
学生处、各学院 |
毕业 及 学位 资格 审查 |
5月13日-5月28日 |
1.体育达标测试 2.达标名单上传数字离校系统 |
体育部 |
5月5日-6月11日 |
违纪记载汇总 |
学生处 |
6月10日前 |
1.毕业论文答辩、评阅 2.答辩成绩上报教务处(成绩科) 3.研究生答辩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
各学院 |
5月10日-5月29日 |
1.确定预计毕业生数据 2.名单提供给教务处(成绩科) |
学生处 |
6月11日前 |
1.根据预计毕业生数据完成成绩审核 2.审核结果提供给学生处 (学籍管理科) |
教务处 |
6月13日前 |
将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发给各学院,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 |
学生处 各学院 |
6月14日 |
对成绩合格的预计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最后审核,确定最终审核结论 |
学生处、研究生院 |
6月18日前 |
1. 将毕业、结业学生名单发到各学院 2.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并通过各分部委员会学位评定会 3.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4.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
落实 就业 方案 办理 派遣 手续 |
6月6日前 |
汇总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 |
各学院 |
6月12日前 |
与各学院审核、反馈就业方案 |
招生就业处 |
6月14日 |
1.与省教育厅落实就业方案 2.并发至学校相关部门 |
6月16日 |
打印派遣证(报到证) |
6月19日 |
下发就业报到证及就业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