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简介|机构设置|五制一化|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奖贷资助|心理健康|文件汇编|学生党建|公寓管理|学生医保|民族风采
当前位置: 首页>>学工通知>>正文
 
学工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8-12-03 08:16     (点击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培养,提高学生党员党性觉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及评议对象

全体本科及研究生党员(不含本学年度发展的预备党员)

二、工作开展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30日

三、述职及评议内容

1、是否能够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学习的榜样。

2、是否能够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积极为学校党代会建言献策。

3、是否能够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4、是否能够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是否能够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四、基本方法

1、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员述职,要求党员本人对自身各方面进行书面全面总结,形成个人述职报告。包括思想、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进行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在评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把党员教育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力求准确、客观、公正。

五、考核结果运用

积极扩大述职及民主评议的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的作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其中“优秀党员”的比例为30%,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具体要求

1、精心策划,高度重视。党员述职评议工作是学生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在校园网学院动态及学工部网站思想教育栏目进行图文报道。

2、广泛动员,组织到位。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确保每一位党员充分认识到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及时沟通,接受监督。本次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统一部署安排,各党支部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各学院于2018年1230日将本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图文并茂)及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1)的纸质版上交至党委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党员民主评议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014021@hlju.edu.cn

党委学工部

2018年12月3日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学生党员年度述职及民主评议测评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上一条:学工部: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下一条:学工部: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0-2020 黑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