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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2018-10-13 12:10     (点击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班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在上半年开展“十个一”优良学风创建活动基础上,本着适当增负原则,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强化五项重点举措,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措施

1.实行学生班主任制度,加强班级管理。各学院参照学工部下发的《高年级学生担任低年级班主任工作方案》(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择优选拔高年级学生干部、党员担任低年级学生班主任,加强班级建设,严格执行《黑龙江大学文明课堂行为“十不准”》(附件2),发挥优秀学生的传帮带作用,营造良好的班级建设氛围。

2.实行德育学分(第二课堂)制度,正向引导和激励学生日常行为。各学院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德育学分(第二课堂)修读办法(试行)》(附件3),推进德育学分工作。通过德育学分规范记录和有效评价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自下而上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培养学生兴趣,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工部将于11月开展一次德育学分工作情况期中检查。

3.严格执行学业预警制度,进一步发挥家校育人合力。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即将启动,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协调,沟通要做好工作记录。学工部将对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进行一轮电话回访和随机抽查,同时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籍异动、厌学、沉迷网络及欠学分较多的学习困难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4.实行低年级晚自习制度,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本着为学生适当增负的原则,结合教务处《关于大一新生实行早、晚自习的指导意见》,学校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行大一年级晚自习制度(附件4)。各学院晚自习要与学生的学习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内容融合,保证晚自习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

5.实行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制度,加强学生课堂行为管理。进一步强化学习纪律管理,加强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学校将在本月组织开展一轮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并将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学院结合实际定期抽查师生上课情况,严格参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无故旷课学生进行处理。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学风校风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校发展的核心因素。各学院要形成全员抓学风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优良学风校风创建,切实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2.明确职责,执行到位。各学院应该围绕学风校风建设,认真思考自己肩负的职责,提高执行意识和执行能力,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学校在学风建设工作中的相关要求。

3.团结协作,强化责任。加强教风学风建设需要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联动,形成全员育人工作格局,需要全校师生树立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让学风建设的每一项规定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4.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学院要及时将学风建设的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特色。要利用校园网、学工部网站、易班、微信平台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各学院在11月20日前将学院2018年学风建设工作形成图文总结材料,发送至2014021@hlju.edu.cn

附件1:《高年级学生担任低年级班主任工作方案》

附件2:《黑龙江大学课堂文明行为“十不准”》

附件3:《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德育学分(第二课堂)修读办法(试行)》

附件4:《关于全面实行低年级晚自习制度的通知》

学工部(学生处)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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