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现对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按具体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做好相关工作。
一、诚信教育
请各学院根据校园网《学工部: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贷款毕业生(包括校园地贷款、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实际情况,召开学院贷款毕业生大会、观看诚信教育影片或组织学生开展其它特色诚信教育活动。
二、提前还款须知
1、详见校园网通知
“学工部:关于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省内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的提示-黑龙江大学信息门户 http://xyw.hlj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55&wbnewsid=50503”,或“黑大学工”微信公众号4月25日通知
2、添加微信“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号“hljzxdk”了解更多还款内容。
三、签订还款协议
时间:2018年5月22日 14:00入场
地点:体育馆
参加人: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相关说明:
1、贷款全部结清的学生,不必参会、不需签订相关材料,但需要将还款凭证上注明学院、学号、联系方式,扫描或拍照后上交给辅导员;
2、辅导员在贷款毕业生签订了还款协议或结清全部贷款后,才能在“离校系统”中将此环节予以审核通过。
3、辅导员老师亲自带队,组织指导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座位图会前下发);
4、2014年申请并获得校园地贷款毕业生、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签约要求:
①需携带的材料:
《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3,一式一份,参照附件4、附件5样表的要求手动填写完整);《黑龙江大学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附件6,一式一份带至签约现场);学生证、身份证、黑色碳素笔、哈尔滨银行还款卡(哈尔滨银行批准学生贷款申请后为其发放的银行卡)
②辅导员需核实以上材料中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2015年及之后申请并获得校园地贷款毕业生、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签约要求:
①需携带的材料:智能手机、学生证、身份证、黑色碳素笔、哈尔滨银行还款卡(哈尔滨银行批准学生贷款申请后为其发放的银行卡)
②辅导员要提醒学生,须在签约前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华安学贷险”,点击“华安助学APP”,下载安装后方能现场签约。
四、信息采集
请各学院准确填写 《2018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附件7,只填写校园地贷款学生信息,截止到上报日期已经还款的学生不需要填写,标注已还款即可),此表经核对、整理后上报教育部,请学院仔细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后认真填写,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请于2018年6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校园网2004201@hlju.edu.cn邮箱。
五、签订展期协议
1、2018届获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中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可向银行提出办理延期偿还贷款的申请,待银行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展期协议。有偿还能力的学生可以提前还款。
2、申请展期的学生仍需签订还款协议。
3、请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准确填写《2018届贷款毕业生展期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8),于2018年6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2004201@hlju.edu.cn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学工部贷款助学科。
4、请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组织相关学生认真手动填写《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附件9,纸质版一式三份,参照附件10样表的要求手动填写完整),确保学生所填内容真实、准确,请于2018年6月5日前汇总本院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贷款助学科统一加盖公章。
5、签订展期协议的时间、地点:
①签约时间:2018年7月15日前的任一工作日,由学生自行到哈尔滨银行签约,过期不予办理。
②签约地点: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中医药大学对面)二楼贷款办公室。
6、签订展期协议学生本人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①加盖黑龙江大学公章、填写准确完整的《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
④《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⑤哈尔滨银行批准学生贷款申请后为其发放的哈尔滨银行还款卡。
六、通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信息确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学工部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