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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学院召开2016级新生入学教育讲座——解读《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016-08-30 10:21 鲍爽    (点击率)

为了增进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让中俄学院新生对中俄学院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未来的发展规划有着更深刻的认识,8月27日20:00,中俄学院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16级新生入学教育讲座。中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崔鲁江,团委副书记兼2016级辅导员李含及全体2016级新生出席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崔鲁江副书记主讲。

讲座伊始,崔鲁江副书记认真解读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他指出,《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是同学们在大学期间重要的规章制度,希望同学们认真遵守。接下来,他重点解读了关于处分的规定,包括寝室违纪、日常违纪、考试违纪。

后来,崔鲁江副书记邀请在座的各位同学,将自己对中俄学院、对大学生活的困惑写在一张纸上并上交。同学们积极响应,纷纷写下了自己的问题。崔鲁江副书记也在有限的时间内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一一解答。他风趣幽默的回答,不时引发在座各位同学的欢笑。

崔鲁江副书记首先统一解答了关于学院专业的问题,也针对转学院、转专业等问题讲解了学院的相关政策。他强调,中俄学院的课程数量虽然多,但这不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率,而“专业+俄语”的教学模式,也丝毫不会影响到两个专业核心课程的开设。

对于大学生活,他表示,中俄学院的生活是忙碌但充实的,有压力才有动力,正因如此,大家才应该积极参与学生活动,认真学习,了解自己的长处,在充实的日子中逐渐适应大学生活。

关于学院学生工作的问题,崔鲁江副书记表示,中俄学院的学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全以个人的能力和品行作为学生干部选拔的参考标准。大学的辅导员与高中的班主任不同,辅导员虽然不负责授课,但却负责着学生生活和学生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在大家的大学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能与辅导员精诚合作,实现个人发展。

最后,崔书记表达了对在座各位同学的期望,崔书记希望各位新生能够做到自觉、自律、敢于发挥自己的才能,培养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完美地融入未来的大学生活。

本次座谈会的圆满结束,标志着中俄学院新生融入学院生活,融入大学生活的过程已经开始。希望各位新生能够精诚团结,尽己所能,为了中俄学院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中俄学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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